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研究生就业武汉落户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研究生就业武汉落户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者学位)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含新城区、开发区户籍人员);
3、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以上人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需提供材料
2、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5、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
6、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集照片(人口系统中有二代证照片的可不提供)。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研究生就业武汉落户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研究生就业武汉落户条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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