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落户读小学政策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武汉落户读小学政策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根据中国政策规定,父母一方武汉户口的小孩在外地并无影响上小学的问题。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所有未成年孩子都有权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无论户口所在地。在外地上小学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父母一方在当地有稳定工作、住房等,以及符合当地教育部门的规定。因此,小孩即使有外地户口也是可以在当地上小学的,只需遵守当地相关规定和手续。
根据当前政策规定,父母一方是武汉户口,小孩在外地户口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当地教育部门的规定进行小学入学。一般来说,小孩可以凭借父母一方的户口在当地就读小学,并且可以享受与本地户口相同的入学政策。但是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地区政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建议家长提前咨询当地教育部门,获得准确的办理入学手续和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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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情况: 第一种:适龄儿童户籍与监护人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两者一致,均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户主、房主为父或母。 第二种:适龄儿童和父母户籍自适龄儿童出生日起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父母名下均无房产;户主、房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 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杜绝漏登、瞒登、错登、***登行为。 学校服务社区的空户、搭户、***户不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应提前迁户口至实际居住地,执行到实际居住地登记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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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空户”、“搭户”、“***户”: 空户:适龄儿童户口本(随父母或非随父母)为独立户口,所呈现的住址无房屋或非民用住房(商用、商住两用)或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父母为非直系亲属。 搭户:适龄儿童房户口呈现的与户主关系为非亲属或非直系亲属。 ***户:适龄儿童呈现的户口本是不真实的,属伪造的。 学校片区的空户、搭户,应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再登记,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户应回实际户籍所在地登记。此外,商用、商住两用房不能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
对于非本市户籍人员随迁子女:需准备武汉市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落户读小学政策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落户读小学政策规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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