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亲戚投靠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武汉亲戚投靠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申请人持迁入地派出所批准证明、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持户口迁移证、亲友户口簿、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对跨区挂靠户口的,由迁入地派出所审核后报分局签发《户口准迁证》,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本人的书面申请、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及其户口簿。
本人及被挂靠人居民身份证。
育龄妇女***生育证明。
经批准同意接收、引进的招调人员、毕业生、各类人才,申请在亲友家中挂靠的,落户前应当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本人书面申请、联系电话。
2、在汉有自有房屋;
2、投靠人(父母)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
➤办理武汉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收费吗?
子女为武汉市常住户口,且在汉有自有房屋,其父母(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可以申请投靠子女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本人的书面申请、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及其户口簿。
本人及被挂靠人居民***。
育龄妇女***生育证明。
落户地村居或单位出具长期居住证明和接收证明。
经批准同意接收、引进的招调人员、毕业生、各类人才,申请在亲友家中挂靠的,落户前应当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本人书面申请、联系电话。
人事劳动部门的招调通知(或接收介绍信)。
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及其户口簿。
本人及被挂靠人的户籍证明。
育龄妇女***生育证明,落户地村居或单位出具长期居住证明和接收证明。
需办理手续: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在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
2-投靠人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证明;3-投靠人、被投靠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孤儿父母死亡的,须出具《死亡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关系证明(具备下列之一):所有的申报材料均用A4纸提供;申报材料上的人员信息须一致,不一致的需更改后再办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亲戚投靠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亲戚投靠落户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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