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外省大学生落户身份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武汉外省大学生落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积分入户:当事人在当地实现就业后,申请了居住证的,在达到积分户入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直系亲属投靠:在当事人未婚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与当地的人员组建家庭后,以夫妻投靠的方式迁入户口;
3、人才引进:当事人就业后,可以把户口迁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集体挂靠(用人单位需要有相应的资质);
4、购房入户:在当事人的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在当地受让符合户口迁入条件的房屋后落户;
5、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带上本人的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武汉市购买住房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以购房入户为例):
第三条购房范围及对象。
(一)凡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具备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办理“农转非”户口。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流程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
离***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有以下步骤: 申请换领的,交验原有效期满的居民***;申请补领的,交验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明(件)。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1、到期换领、损坏换领***:原居民***、居住证或其他有效***明(学生提供学生证)、填写《居民***异地受理登记表》;
2、补领***: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明。办理流程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外省大学生落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外省大学生落户***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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