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夫妻小孩落户政策最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武汉夫妻小孩落户政策最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你好,父母投靠子女的办理方法是: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相关规定:《***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7】140号;《***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4号;《市***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解决当前我市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武政【98】136号。 二、受理部门 派出所 三、审批单位 武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 四、审批时限 派出所、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户政管理处各15个工作日。 五、申报条件和应提交材料 (一)所需条件: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我市投靠子女的。 (二)所需材料: 1、被投靠人申请及单位或街道证明; 2、户口簿、身份证(含复印件); 3、投靠人户籍证明; 4、投靠人离、退休证明(件)、结婚证。 六、办理流程 1、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交居住地派出所责任区民警。 2、由民警填写《户口审批呈报表》后交户政内勤审核完毕后交户政所长。 3、内部审批:派出所报《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审核→户政管理处户口审批科审核→分管处长审批。(不属公示内容) 4、户政管理处将审批完毕的《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及批准后的《准予迁入证明》或未批准的情况反馈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下发派出所后通知申请人。 七、公 章 “武汉市公安局户口专用章” 八、文 书 《准予迁入证明》 九、收费标准 每证5元(鄂价【98】220号)
1、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交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责任区民警;
2、由民警填写《户口审批呈报表》后,交户政内勤审核完毕交户政所长;
3、派出所报《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审核→市局户政处审批;
4、市局户政处将审批完毕的《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及批准后的《准予迁入证明》或未批准的情况反馈分局、派出所,由派出所通知申请人。
武汉落户父母投靠子女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根据《***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规定,“父母投靠子女”是划分在“居住稳定”这个指标中的,除了基本的年龄、文化程度、工作等指标外,还需要符合当地的居住稳定指标,例如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缴纳个人所得税等等。
合理的落户政策旨在促进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也能够更好地促进家庭团聚和人员流动。
因此,在选择落户城市时,应该全面了解当地的规定和政策,符合条件的人才能更快地适应城市生活。
武汉落户父母投靠子女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
1. 按照目前的政策,武汉的户籍政策较为严格,要求落户的个体必须满足严格的条件,其中包括子女作为主要条件之一。
2. 子女必须是在武汉市有持续稳定就业或者在校学习的,且需具备购房条件或者有租房稳定来源。
3. 父母需在子女现居住地长期居住并享受医疗、养老等保障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以上是武汉落户父母投靠子女的一般规定,但实际情况还需要结合具体因素来确定是否可以落户。
因此,如果您有相关的需求,建议及时咨询相关机构或者了解更加详细的政策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夫妻小孩落户政策最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夫妻小孩落户政策最新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zslmzm.com/post/349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