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研究生教师武汉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研究生教师武汉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者学位)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含新城区、开发区户籍人员);
3、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申请条件:
入选国家“千·人***”、湖北省“百·人***”、“武汉黄鹤英才(战略科技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武汉工匠”以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51”光谷人才***等国家、省、市高层次人才,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落户。
申请条件:
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在武汉市就业创业的,可以申请落户。
注: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研究生教师武汉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研究生教师武汉落户政策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zslmzm.com/post/35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