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户口积分落户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武汉户口积分落户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9月29日从武汉市公安局据悉,10月1日起,武汉市开始收受理非武汉市居民的积分入户的申请,其中,网上申请时间从10月1日开始,节***日正常进行;窗口受理服务从10月9日开始,具体接待时间以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定为准。受理时间截止10月31日。
武汉市公安局介绍,凡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积分入户,需符合下列四个条件: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据介绍,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积分入户申请办理时间。申请人应在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区参加积分入户申请。暂住地址发生变化的,或合法稳定住所与居住证登记地址不一致的,申请人应到现暂住地流管站变更现居住地址后,再申请积分入户。
据了解,积分入户实行“先申请,后划线”。即市***根据实际申请人数规模,结合年度人口调控目标,通过综合测算统筹,研究确定入户分值,在11月向社会公布。武汉市将分中心城区、新城区分别计算入户分值。
武汉市办理落户的条件如下:
2. 积分落户
3. 购房落户
6.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7. 投资落户
8. 人才引进落户
取消了原购房落户业务中“首次交易商品房”的限制,即取消了二手房买房落户限制。取消了新房的购房面积、金额等条件限制。现在没有这些条件限制了,等于买商品就能落户。
此外,还取消了远城区落户中心城区需就业、创业满1年以上的限制,等于有商品房就能落户。同时,积分入户政策也进一步优化。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可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以最新政策为准。
办理本市城区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迁入人的居民、《户口迁移证或《准予迁入证明;
2.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和3张身份证相片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迁入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一)办理本市城区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2、迁入人的居民、《户口迁移证或《准予迁入证明;
***,户口本,结婚证(未婚的除外),房产证。要求如下办理条件1、夫妻投靠所需条件: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
2、父母投靠子女所需条件:
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我市投靠子女的。
3、子女投靠父母所需条件:
未满16周岁,
或不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随父随母可选择;限被投靠人的子女。
4、投靠亲属所需条件:
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无子女的孤老投靠亲属。
5、收(抱)养子女所需条件:
1、被收养人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或生父母有特殊困难丧失抚养能力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户口积分落户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户口积分落户条件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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