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随配偶落户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武汉随配偶落户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武汉市落户条件:
户籍不在武汉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在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在武汉市随房落户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房屋要求:购买的商品房必须是合法、安全、具有居住条件的住宅,并且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落户人员要求:落户人员必须是购房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户籍要求:落户人员必须在武汉市外有合法稳定的户籍,并且符合武汉市户籍管理政策的相关规定。
居住要求:落户人员必须在所购房屋内实际居住,并保持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
武汉市规定,凡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合法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本人及直系亲属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自购房屋,或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单位集体宿舍,且未在其他城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以在武汉市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夫妻双方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只落一个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仍需同时申请才能办理本市户籍。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建议您向当地公安局咨询。
武汉市户口迁入条件
1、夫妻投靠所需条件:
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满35周岁以上或婚龄达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满30周岁以上或婚龄达5年以上;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
2、父母投靠子女所需条件:
男性年龄满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满55周岁以上;或者夫妻双方已经退休,有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本市投靠子女的。
外地退役军人落户武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原籍或入伍地为湖北,或随军前或结婚经常住户口在湖北,或父母、配偶父母在湖北有常住户口且生活基础在湖北。
此外,军队转业干部的配偶或父母、配偶父母及自己孩子在湖北有常住户口且满足条件之一,或选择自主择业、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战时获三等功、平日间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或因战因公致残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随配偶落户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随配偶落户条件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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