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子女户口落户武汉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子女户口落户武汉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为吸引人才留在武汉,我市对于博士、硕士研究生落户堪称“零门槛”。
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者学位)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含新城区、开发区户籍人员),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不满3年的毕业生,在本市就业创业,不仅无社保缴纳年限、正常经营年限限制,即便无自有产权房屋,合法租住房屋的,也可在单位集体户或社区公共户落户。
须注意的是,在新城区就业创业,欲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欲落户中心城区的,需在欲落户区域拥有自有产权房屋。
毕业超过3年在汉就业创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则多了一项限制条件:在本市就业创业,就业的单位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半年以上。
外地户口要在武汉上学,其父母须持有武汉市居住证、就业证明等,可在居住地所在区申请接受义务教育。
没有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还在办理过程中、或仅持有居住证但没有就业证明的非武汉市户籍人员,其子女不符合在武汉市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能在武汉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就读。
户口转到武汉即可。
据政策了解,购房入户新政中,将中心城区和远城区分为两个不同类别,每种类别的入户条件有所不同。细则中,则明晰了具体的城区、住房申请人条件。
细则称:1、户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在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2、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办理“农转非”。
3、户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4、远城区农业户口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需要详细说明的是,武汉市中心城区是指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东西湖常青花园的适用中心城区政策;远城区是指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_a***_]。
有证可落户,无证不能落户。
因为一般还建房没有国家认定的房产证,只有村集体的产权证书。武汉相关政策表明未取得还建房屋所有权证的还建房,也不符合购房落户的政策。武汉买房落户条件需满足在我市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和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申报3名(购房者本人、配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武汉市新城区非农业户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子女户口落户武汉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子女户口落户武汉条件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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