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有房申请落户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武汉有房申请落户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取消了原购房落户业务中“首次交易商品房”的限制,即取消了二手房买房落户限制。取消了新房的购房面积、金额等条件限制。现在没有这些条件限制了,等于买商品就能落户。
此外,还取消了远城区落户中心城区需就业、创业满1年以上的限制,等于有商品房就能落户。同时,积分入户政策也进一步优化。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可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以最新政策为准。
1、武汉市中心城区
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的公民,在武汉江岸区、硚口区、汉阳区、青山区、洪山区买首套房,并在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合同的,总价在50万元以上和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可申报武汉市非农业户口,房主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入户政策。
2、武汉市新城区
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的我国公民,在武汉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首次购买商品房,并在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以上和房屋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可申报武汉市新城区非农业户口。
外地人在武汉买房落户条件:
1.主城区:建筑面积100平米以上,且购房总价50万以上的商品房可落户;(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东西湖常青花园)。
2.远城区:建筑面积80平米以上,且购房总价20万以上商品房可落户。(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 。
有证可落户,无证不能落户。
因为一般还建房没有国家认定的房产证,只有村集体的产权证书。武汉相关政策表明未取得还建房屋所有权证的还建房,也不符合购房落户的政策。武汉买房落户条件需满足在我市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和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申报3名(购房者本人、配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武汉市新城区非农业户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有房申请落户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有房申请落户条件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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