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夫妻投靠落户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武汉夫妻投靠落户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被投靠方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及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常住户口;
4、还需办理子女随迁落户的,随迁子女应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
凡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二、凡申请夫妻投靠入户的,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局***中心)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或分局***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经派出所(或分局***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三、申请配偶来市入户,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夫妻投靠落户申请书的书面报告;
(二)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街镇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计生证);
武汉市户口迁入条件
1、夫妻投靠所需条件:
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满35周岁以上或婚龄达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满30周岁以上或婚龄达5年以上;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
2、父母投靠子女所需条件:
男性年龄满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满55周岁以上;或者夫妻双方已经退休,有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本市投靠子女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夫妻投靠落户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夫妻投靠落户条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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