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家属随军买房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武汉家属随军买房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被投靠方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及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常住户口;
4、还需办理子女随迁落户的,随迁子女应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在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
2、经入户地派出所审核并盖章的《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4、购房合同和全额***原件及复印件;
6、随迁子女关系不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件):
(1)原始户口登记资料。
(2)《出生医学证明》。子女与父或母在同一《户口簿》上不能反映出子女与父或母关系的,或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为国外签发的,需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或国内有资质翻译公司的翻译件)。
(3)人事档案履历表。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可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原始人事档案履历表(加盖人事公章),或子女原始学籍档案(加盖学校公章)。
(4)亲子鉴定。无法提供上述证明件的,需提供具备亲子鉴定资质的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外地人在武汉买房落户的最新政策是这样的:首先,不管是中心城区还是远城区,所购房屋必须是新建的商品房,二手房、经适房都不在落户条件之列;其次,必须同时满足面积和总价两个条件,即中心城区购房面积达到100平方米,总价达到50万元,远城区购房面积达到80平方米,总价达到20万元。
满足以上条件,购房者的配偶和不满18周岁的子女可以随迁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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