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市投靠落户新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武汉市投靠落户新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相关规定:《***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7〕140号);《***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4号);《市***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解决当前我市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武政〔98〕136号)。
二、受理部门:派出所
四、审批时限:派出所、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市局户政处各15个工作日。
五、申报条件和应提交材料
(一)所需条件: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
(二)所需材料:
2、由民警填写《户口审批呈报表》后,交户政内勤审核完毕交户政所长;
3、派出所报《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审核→市局户政处审批;
4、市局户政处将审批完毕的《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及批准后的《准予迁入证明》或未批准的情况反馈分局、派出所,由派出所通知申请人。
1.被投靠方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及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常住户口;
2、夫妻登记结婚满5年;
4、还需办理子女随迁落户的,随迁子女应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定义:武汉户口随迁是指已经在武汉市拥有户口的人员,由于工作、学习、婚姻等原因需要迁往武汉市的其他区域,可以申请将户口迁至目标区域;而投靠是指无户口或户口在其他地区的人员,通过与在武汉市有合法户口的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等)共同生活,以投靠方式在武汉市落户。
条件要求:户口随迁主要要求申请人在武汉市拥有合法户口,且有需要迁往目标区域的合理理由,如工作、学习、婚姻等;而投靠要求申请人与在武汉市有合法户口的亲属共同生活,且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手续办理:户口随迁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迁往目标区域的证明材料等,经过审批后可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而投靠需要申请人提供户口本、***、与在武汉市有合法户口的亲属的关系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经公安机关审批后可以办理投靠手续。
居住权益:户口随迁后,申请人在目标区域可以享受与本地户籍居民相同的居住权益,如就业、教育、医疗等;而投靠后,申请人可以在武汉市享受与在武汉市有合法户口的亲属相同的居住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户口随迁和投靠都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申请人在具体办理前详细了解相关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市投靠落户新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市投靠落户新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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