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投靠奶奶落户政策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武汉投靠奶奶落户政策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子女为武汉市常住户口,且在汉有自有房屋,其父母(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可以申请投靠子女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由民警填写《户口审批呈报表》后,交户政内勤审核完毕交户政所长;
3、派出所报《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审核→市局户政处审批;
4、市局户政处将审批完毕的《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及批准后的《准予迁入证明》或未批准的情况反馈分局、派出所,由派出所通知申请人。
⊙积分落户
⊙新城区农民工落户
⊙买房落户
⊙学历落户
⊙创业落户
⊙人才引进落户
⊙投靠落户
⊙其他落户方法
⊙落户武汉常见问题
1、武汉中心城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落户
1.《申报户口登记表(投靠登记类)》(必须)
2.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必须)
3.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必须)
4.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必须)
5.结婚证 (必须)
6.自有房屋所有权证 (必须)
7.亲属关系凭证、学历证明或在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必须)
其中“亲属关系凭证”具体为以下材料之一:
(1)原始户口登记资料;
你好,父母投靠子女的办理方法是: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相关规定:《***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7】140号;《***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4号;《市***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解决当前我市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武政【98】136号。
二、受理部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投靠奶奶落户政策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投靠奶奶落户政策规定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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