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离异小孩落户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武汉离异小孩落户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诉讼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在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
2、经入户地派出所审核并盖章的《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4、购房合同和全额***原件及复印件;
(1)原始户口登记资料。
(2)《出生医学证明》。子女与父或母在同一《户口簿》上不能反映出子女与父或母关系的,或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为国外签发的,需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或国内有资质翻译公司的翻译件)。
(3)人事档案履历表。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可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原始人事档案履历表(加盖人事公章),或子女原始学籍档案(加盖学校公章)。
(4)亲子鉴定。无法提供上述证明件的,需提供具备亲子鉴定资质的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如果是***出具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离婚析产的房子过房不需要公证这是没有任何争议的。通过婚姻登记的协议离婚的析产的房子过户,则有不同的对待方式:
一是产权登记机关应当本着简化程序,减少当事人的操作成本,只要产权双方到场确认离婚协议及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即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双方不能同时到场确认的离婚协议书关于析产的约定的还需提交公证书;
二是有的房产登记机关为了规避责任或与当地公证处有利益勾结的,协议离婚析产的房子过户,把公证作为前置条件,要求当事人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4、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5、离婚协议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离异小孩落户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离异小孩落户条件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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