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外省人在武汉买房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外省人在武汉买房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的公民,在武汉江岸区、硚口区、汉阳区、青山区、洪山区买首套房,并在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合同的,总价在50万元以上和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可申报武汉市非农业户口,房主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入户政策。
2、武汉市新城区
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的我国公民,在武汉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首次购买商品房,并在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以上和房屋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可申报武汉市新城区非农业户口。
可以。
可以的。只要是在城镇购买的商品房且已经居住的就可以申请落户。武汉落户条件如下: 1、积分落户: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 2、新城区农民工落户新政:在新城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和住所(含合法租赁)。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2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买房落户:主城区:100平米以上,且总价50万以上的住房可落户;远城区:80平米以上,且总价20万以上住房可落户。 4、学历落户:毕业后户口是会直接挂靠在人才中心,或者公司集体户口。
根据武汉现行的买房落户政策,在武汉中心城区买房并不能直接落户,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 购房时间:商品房为1996年10月7日-2008年10月31日间签订合同的,应满足总价30万元以上或住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商品房为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的,应同时满足总价在50万元以上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 房屋类型:所购房屋须为一手住宅用途商品房,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
- 落户人员条件:购房人为非本市户籍人员,或本市新城区户籍人员,购买住房满足相应条件的,本人及配偶、子女可以申请落户。(子女是指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
武汉房产新政从1月4日起执行。具体为:二手房不能落户:只有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首次交易商品房才可以落户,不包括单位集资建设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其他非住宅房。武汉市公安局户政处解释,这表示只有购买新建商品房可落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外省人在武汉买房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外省人在武汉买房落户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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