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学籍落户最新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武汉学籍落户最新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持有我市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的随迁子女,可在居住地所在区申请接受义务教育。没有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还在办理过程中、或仅持有居住证但没有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其子女不符合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能在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就读。就业证明以人社部门开具的为准。
居住证、务工证(或经营许可证)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31日前,按所在区要求到指定地点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与本市户籍子女一样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凡在5月31日前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统一于8月30日一天,到各区教育局补办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登记时,除提供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外,还需要提供随迁子女的户口本、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其他具体要求见各区教育局通知规定。
2、居住证要提前多久办理?
这个问题特别提醒各位非武汉市户口的家长,一定要提前半年去登记,湖北省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的流动人口才能办理居住证。
1、确认学籍:带上户口薄到当地中心学校教务处,由校方登录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确认学籍。
2、接收方网上申请:确认学籍之后由接收方网上申请学籍转移。
3、转入学校及当地教务处接收证明并盖章:由当地教务处开具学籍转移证明并加盖公章,此证一式4到6份,全部盖齐之后交各单位存档备案。
4、转入地方教育局盖章:将转学证明交县级教育单位盖章。
5、转出学校及教务处盖章:转出学校(在读学校)及当地教务处加盖公章。
6、转出地教育局盖章:转出地县级教育局加盖公章。
7、上交存档:所有转学证明盖完章之后,转出学校及当地教务处,教育局;转入地教育局,教务处及学校每个单位交一张存档备查。
8、网上转移学籍:所有证明交齐之后,由转出学校在学籍网上同意转入学校的网上申请,然后再由转入学校确认接收之后即可。
学籍可以改。
1,学籍上的资料,一般是不能改动的,当事人应咨询班主任或者校方的负责人,在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给学校教务处学籍员审核,然后学籍员老师通过系统上传证明材料,向区教委学籍管理部门发起更正相关信息的申请;
2,上述所说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般来说包括:户籍管理部门变更证明、户口薄、身份证、学生更改信息申请书;若属更改***号,应出具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制的《公民***号码更正证明》,具体咨询就读学校的班主任等;
3,如果经学校上报不能更正的,可以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根据学校老师反馈的意见,向户籍科申请核对,查明两者不一致的形成原因,再决定是更正哪方面的资料。
1.由转学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2.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经转出学校及双方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学籍系统学生学籍转接手续。转入学校不得以借读名义要求原学校保留学生学籍,需同时在电子学籍系统提出转入申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学籍落户最新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学籍落户最新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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