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高级技能人才武汉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高级技能人才武汉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可以的!
1、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的人员)范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在本市就业创业;
3、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武汉市民之家公安户籍窗口申报;
2、户籍窗口对提交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申报户口受理单》;
3、市局审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
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在武汉市就业创业1年以上的,可以申请落户。具体办理条件如下:
2. 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3. 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 《申报户口登记表(人才落户类)》
2. 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2. 登录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武汉市职称评审申报表》。
3.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表和相关材料至武汉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4. 等待评审结果,如果评审通过,则可以在武汉市落户。
审批条件
1、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的人员)范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在本市就业创业1年以上;
3、在新城区就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4、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02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武汉市民之家公安户籍窗口领取,本人手写签名);
3、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4、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在汉连续缴纳1年以上城镇社会保险凭证,创业人员提供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工商企业信息和企业在本市连续缴税1年以上缴税凭证(合伙人还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
(一) 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引进的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由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二)给予住房待遇。引进人才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正高级职称)20000元/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副高级职称)10000元/人,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5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三)给予人才津贴。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正高级职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副高级职称)、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800元标准发放人才津贴。补贴期限5年。
(四)纳入后备干部管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高级技能人才武汉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高级技能人才武汉落户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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