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子女随迁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武汉子女随迁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政策内容
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经教育部认证)、年龄不满45周岁(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可凭毕业证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可随迁落户。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1、年龄不满45周岁、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认证)的毕业生(博士、硕士不受年龄限制)。
2、年龄不满45周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博士、硕士不受年龄限制)。
武汉大学生落户家人随迁需符合下面的条件:子女投靠父母1、父或母户籍在汉,其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内的;2、大中专毕业生毕业2年内(未婚、属学生集体户)回原籍要求改变户口性质的。
办理条件:
1.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及子女有自己的产权房屋、与子女共同生活为条件,不受父母户口所在地有无子女的限制。
2.凡是违反***生育有关规定的人员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从计生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迁入。 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 2、被投靠人和申请人的《户口簿》(申请人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申请人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被投靠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个人《房产证》。《房产证》所登记的产权人为配偶的,应同时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夫妻)关系证明》。(《房产证》、《结婚证》、《婚姻(夫妻)关系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申请人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3、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中队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武汉子女需投靠父母入户的申请,本人✘✘,是武汉市人,于某年某月考入外地某大学时将本人户口迁出,现本人工作地点在武汉,并已经与父母在一起生活多年,现在因为单位办理社保需要办理入户手续,希望部门领导批准,谢谢。
在武汉的外地人的小孩一般不可以申请小孩武汉户囗。孩子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只要有一方户口在武汉就可以上武汉户口。有高等学历的毕业生的末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达到当年积分分值及子女投靠父母的都可申请办理落户。
其办理资料:父母双方户口簿,结婚证,***,小孩出生证,落户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未落户证明给派出所签字盖章,在派出所户籍室申领新生婴儿落户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好后就可以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子女随迁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子女随迁落户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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