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打工夫妻买房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武汉打工夫妻买房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武汉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规定,购房满12个月且符合其他落户条件者,可使用购房合同落户武汉。流程如下:取得购房合同满12个月后,携带购房合同、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落户;派出所审核通过后,将材料报送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根据武汉现行的买房落户政策,在武汉中心城区买房并不能直接落户,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 购房时间:商品房为1996年10月7日-2008年10月31日间签订合同的,应满足总价30万元以上或住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商品房为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的,应同时满足总价在50万元以上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 房屋类型:所购房屋须为一手住宅用途商品房,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
- 落户人员条件:购房人为非本市户籍人员,或本市新城区户籍人员,购买住房满足相应条件的,本人及配偶、子女可以申请落户。(子女是指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
可以的
武汉买房落户政策:
1、非武汉市中心城区户籍的购房者,如果在本市中心城区购买100平米以上且总房价超过50万的住房,在签订购房合同后,可以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2、非武汉本市户籍的购房者,如果购买的住房属于远城区,并且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住房,可以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可以。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新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和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可申报3名(购房者本人、配偶、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武汉市新城区常住户口。《武汉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市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的通知》
12、放开新城区、开发区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落户;13、放宽新城区户籍人员到中心城区、开发区落户;14、调整开发区户籍人员到中心城区落户条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打工夫妻买房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打工夫妻买房落户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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