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博士申请武汉落户政策有哪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博士申请武汉落户政策有哪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申请条件:
入选国家“千·人***”、湖北省“百·人***”、“武汉黄鹤英才(战略科技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武汉工匠”以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51”光谷人才***等国家、省、市高层次人才,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落户。
申请条件:
注: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一) 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引进的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由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二)给予住房待遇。引进人才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正高级职称)20000元/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副高级职称)10000元/人,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5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三)给予人才津贴。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正高级职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副高级职称)、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800元标准发放人才津贴。补贴期限5年。
(四)纳入后备干部管理。
第一层次:100 万元。
第二层次:80 万元。
第三层次:60 万元。
第四层次:40 万元。
政策规定,思政课类、临床医学类、计算机类、旅游管理类、***传媒类、建筑学类、艺术设计类、体育类、外语类相关学科安家费不低于60万元。
新进博士入校后聘任到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工作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直接聘至九级岗位。博士到校工作后,前三年内享受副教授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按相关政策享受博士学位津贴。
武汉普通落户没有补贴政策,人才引进办理落户政策如下:
户口迁入武汉一般有三种途径:学生派遣(包括改派)、人才引进(调动)、购房,前两种归口人事部门办理,第三种要咨询一下公安或售房方。
一、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凡为我市经济建设急需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市外人才均可申请办理引进手续:
(五)获市以上重大科技成果奖或国家发明专利的人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博士申请武汉落户政策有哪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博士申请武汉落户政策有哪些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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