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市学区房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武汉市学区房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对口条件:
1.具有洪山区户籍适龄儿童(6-7岁以上),其监护人房本地址与户籍地籍一致(如果监护人提供房地部门《无房证明》,根据祖辈房产信息综合判断);
②被***的原户籍为洪山区的适龄儿童(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被***后迁入户籍的为洪山区的适龄儿童。
建议提前一年购房,落户!虽然学校目前没有要求落户满一年,但是学位不够会按落户年限来调剂!
武汉华师附中学区房没有什么用的,武汉富华师附中是全国第一名重点中学,他不是就近入学,也不是学区房入学,但是以学习成绩为主的,只有考上了华师一附中的分数才能录取。
2021年武汉学区划片规定如下:
户籍和房产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
户籍和房产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规定可以查询当地***。
东西湖区:非东西湖区户籍,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东西湖区房产或东西湖区《武汉市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应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汉阳区:武汉市其他区适龄儿童申请在汉阳入学,其法定监护人须拥有汉阳房产,且实际入住。非武汉市户籍必须有汉阳区居住证及就业证明才可在汉阳区就读。如无房产证则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有业主信息、购房地址及交房日期的前几页即可),入住证明(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证明)
东湖高新区:截止2017年5月31日未交付或未实际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已实际入住,但户籍未落户在该房产上的需将户籍迁到该房产上,以免影响孩子入学。非武汉市户籍须持有居住证,没有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仍在办理中、或仅持有居住证,但没有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其子女不能在本区公办小学就读,须回户籍地登记入学。
青山区:常住居民凭本区户口申请入学;流动人口凭本区居住证申请入学。
经开区: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的精神,在学校有富余学位的前提下,优先解决既有开发区合法房产又有居住证居民子女入学。其他具有开发区合法房产居民子女按照“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原则依据房产持有年限长短顺序入学,如果对口学校学位供给不足,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入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市学区房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市学区房落户政策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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