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新洲区人才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武汉新洲区人才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新洲区实行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并轨的政策,退休职工可以参加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参保类型。
对于已经退休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可以在60周岁及以上年满5年社保缴费年限的前提下,按照新洲区的规定进行补缴,补缴期限为一次性补缴5年。
根据2022年1月1日实施的《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新洲区的社保政策发生了一些变化。以下是新洲区最新的社保政策:
1. 养老保险:新洲区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统一的缴费标准和待遇标准。同时,新洲区还建立了个人账户制度,个人账户资金由个人和***共同缴纳,用于参保人员的养老金支付。
2. 医疗保险:新洲区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诊、住院、慢***等医疗服务费用报销。
3. 失业保险:新洲区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失业保险制度,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就业培训等服务。
4. 工伤保险:新洲区实行工伤保险制度,参保人员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和救济。
确定是有这个政策的,是在新城区才只需要6个月社保,新城区功能区,但中心城区则要二年社保,才能落户。
调整就业创业落户条件。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35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新城区(包括蔡甸、江夏、东西湖、黄陂、新洲区,下同)、功能区(包括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武汉化工区,下同)就业创业的,由就业创业满2年调整为就业单位缴纳或者个人(含灵活就业人员,下同)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创业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均可申请落户。
(一)明确引进企业员工落户条件。对市、区人民***研究同意引进且注册资本和纳税落地的大型企业、总部企业、产业研发机构、科技创新型企业等有关重点企事业单位,单位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个人所得税、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的,单位职工可申请落户。成建制迁入我市的企事业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成建制申请落户。
(二)调整就业创业落户条件。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35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新城区(包括蔡甸、江夏、东西湖、黄陂、新洲区,下同)、功能区(包括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武汉化工区,下同)就业创业的,由就业创业满2年调整为就业单位缴纳或者个人(含灵活就业人员,下同)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创业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均可申请落户。
(三)调整随迁落户条件。夫妻、子女随迁申办户口,将在本市有合法自有房屋的条件调整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中心城区(包括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东湖风景区,下同)夫妻随迁的申办户口条件,由夫妻登记结婚满5年放宽至夫妻登记结婚满1年。
(四)调整大学生落户及随迁条件。积极推动高等院校在校生、毕业生在汉落户,大学生年龄条件不变,大学生的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
(五)推行[_a***_]入户常态化。增加“合法稳定住所、社保缴纳年限、持有效居住证年限”分值,调整稳定就业、稳定居住等基础指标权重,由占总分值50%调增到占比60%,保障长期在汉工作生活的普通劳动者落户。探索积分入户常态化申办机制,由每年集中受理一次调整为常态受理,申请人达到规定积分值即可办理落户。
(六)调整新城区户籍人员迁入功能区、中心城区条件。新城区户籍人员在中心城区、功能区有自有产权房屋,并在中心城区、功能区就业创业的,由就业创业满2年调整为就业单位缴纳或者个人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1年以上(不含补缴),创业的正常经营1年以上,均可申请落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新洲区人才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新洲区人才落户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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