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关于武汉市投靠落户的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关于武汉市投靠落户的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在汉有自有房屋;
2、投靠人(父母)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
➤办理武汉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收费吗?
子女为武汉市常住户口,且在汉有自有房屋,其父母(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可以申请投靠子女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1.《申报户口登记表(投靠登记类)》(必须)
2.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必须)
3.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必须)
4.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必须)
5.结婚证 (必须)
6.自有房屋所有权证 (必须)
其中“亲属关系凭证”具体为以下材料之一:
(1)原始户口登记资料;
武汉大学生落户家人随迁需符合下面的条件:子女投靠父母1、父或母户籍在汉,其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内的;2、大中专毕业生毕业2年内(未婚、属学生集体户)回原籍要求改变户口性质的。
一、政策内容
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经教育部认证)、年龄不满45周岁(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可凭毕业证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可随迁落户。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1、年龄不满45周岁、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认证)的毕业生(博士、硕士不受年龄限制)。
2、年龄不满45周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博士、硕士不受年龄限制)。
武汉子女需投靠父母入户的申请,本人✘✘,是武汉市人,于某年某月考入外地某大学时将本人户口迁出,现本人工作地点在武汉,并已经与父母在一起生活多年,现在因为单位办理社保需要办理入户手续,希望部门领导批准,谢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关于武汉市投靠落户的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关于武汉市投靠落户的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zslmzm.com/post/396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