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未婚生育落户条件要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武汉未婚生育落户条件要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根据武汉现行的买房落户政策,在武汉中心城区买房并不能直接落户,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 购房时间:商品房为1996年10月7日-2008年10月31日间签订合同的,应满足总价30万元以上或住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商品房为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的,应同时满足总价在50万元以上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 房屋类型:所购房屋须为一手住宅用途商品房,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
- 落户人员条件:购房人为非本市户籍人员,或本市新城区户籍人员,购买住房满足相应条件的,本人及配偶、子女可以申请落户。(子女是指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
分以下7种情况:一、夫妻投靠所需条件: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二、父母投靠子女所需条件:子女为武汉市常住户口,且在汉有自有房屋,其父母(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可以申请投靠子女落户。
三、子女投靠父母所需条件:父母一方为武汉市常住户口,且在汉有自有房屋,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可以申请投靠父母落户。四、投靠亲属所需条件:年满6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或14周岁以下的孤儿,可以申请投靠直系亲属或监护人落户。五、收(抱)养子女所需条件:学龄前儿童、弃婴;被投靠人女方需年满30周岁,身边无子女。
六,外地来汉兴办私营企业业主、家属或业务骨干申办户口1、私企业主、近亲属或业务骨干;2、1998年7月1日后3年内累计纳税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3、户籍不在本市或户籍在本市远城区,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来本市中心城区及郊区(东西湖、汉南区)投资兴办私营企业,且在本市有自己的住房,可申报私营业主及一名亲属(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业务骨干(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营销人员或管理人员)共计2人的户口。
七,外地人员购买本市商品房申办户口1、凡户籍不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具有合法身份证明、年龄在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者购房总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可申办包括购房者本人、配偶、子女共3人以内的武汉市城区常住户口;
武汉新生儿上户口
1、新生婴儿出生后一年内,由父、母或监护人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或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
2、出生超过一年、年龄未满16周岁申报出生登记:由父、母提交申请,并提交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持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登记。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提供出生医院签发的《出生诊断证明》和原始出生记录复印件、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申请。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提供母亲户口地区县妇幼保健院(所)加盖补发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其他医院补发的无效)、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和申请。
3、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公民申报出生登记: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本人及父母申请。
三、相关法律或内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未婚生育落户条件要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未婚生育落户条件要求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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