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二首房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武汉二首房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分两种情况,在中心城区的,2008年11月后买的房面积100平方米、价值超过50万元的,可申办常住户口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迁入.。
远城区的,2008年11月后购买房屋90平方米、房价超过30万元的,可申办常住户口,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迁入。
有证可落户,无证不能落户。
因为一般还建房没有国家认定的房产证,只有村集体的产权证书。武汉相关政策表明未取得还建房屋所有权证的还建房,也不符合购房落户的政策。武汉买房落户条件需满足在我市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和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申报3名(购房者本人、配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武汉市新城区非农业户口。
1. 购房落户条件:在武汉新城区购买住房(含二手房)面积超过 100 平方米(含 100 平方米),或总价超过 50 万元(含 50 万元),可在住房地申请落户。
2. 办理流程:
- 购房者持不动产权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到住房所在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 公安户籍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核发准迁证。
- 购房者持准迁证、***等资料,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 购房者持户口迁移证、***等资料,到住房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购房落户政策可能会因时间、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建议在办理落户前,详细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政务服务中心。
在中心城区(含两开发区)购买商品房的,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在新城区购买商品房的,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武汉的发展非常迅速,导致不少外地人都涌入武汉发展,当然也有不少外地人想在武汉买房,那么,外地人在武汉买房落户条件是怎么样的?
1、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2、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80平方米(含8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武汉购房落户流程
第一步:提交材料
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第二步:受理、审核及审批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二首房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二首房落户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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