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市借住落户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武汉市借住落户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申报户口登记表》:需申请人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申请人手写签名)。
以下二项之一:(1)申请人户口簿;(2)申请人《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卡)》。
3、申请人身份证
4、申请人毕业证
以下三项之一:(1)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报告”;(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6、申请人持填写的《申报户口申请表》照片
7、居住凭证。
说明:以下六项之一即可:(1)不动产权证;(2)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3)合法有效购房合同,全额***和不动产登记证明;(4) 农村自建房屋所有权证,包括不动产登记证明、农村土地确权证明;(5)还建房屋的所有权证,包括还建补偿协议,选房登记表,并经社区民警核查签署意见(在《申请户口登记表》 中加签审核意见);(6)***房所有权证明:单位(部队)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访问所有权证明, 房管所签发的‘武汉市公有住宅租约’。
1、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留存原件);
2、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5、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
7、本人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集照片(人口系统中有二代证照片的可不提供)。
一、落户要求: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无年龄限制。
2、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
3、非普通高校本科(电大、函授、网络、自修、成教等非国民教育系列高等院校)学历或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
4、以上人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二、户口落到哪里:
1、有自有房屋的,可在房屋所在地落户;
2、无自有房屋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
3、公共户落户,可在工作地、租赁房屋所在地或借住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
三、需提供的材料
一、夫妻投靠所需条件:
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
二、父母投靠子女所需条件:
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我市投靠子女的。
三、子女投靠父母所需条件:
未满16周岁,
或不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随父随母可选择;限被投靠人的子女。
四、投靠亲属所需条件:
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无子女的孤老投靠亲属。
五、收(抱)养子女所需条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市借住落户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市借住落户条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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