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继子女落户政策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武汉继子女落户政策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审批条件
2、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
3、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的自有房屋。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在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
3、投靠子女已满20周岁不满22周岁的,需提供未婚声明及学历证明或在校证明;
4、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父母子女关系证明:(1)原始户口登记资料。(2)投靠人《出生医学证明》。(3)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可提供父母、子女原始人事档案履历表(加盖人事公章),或子女原始学籍档案(加盖学校公章)。(4)无法提供上述证明件的,提供具备亲子鉴定资质的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子女为武汉市常住户口,且在汉有自有房屋,其父母(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可以申请投靠子女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1、被投靠人(子女)具有武汉市常住户口;
2、在汉有自有房屋;
2、投靠人(父母)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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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投靠人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
3、投靠人为退休或无业人员(父母双方均退休,一人年龄达到标准,另一人可随迁入户);
4、投靠人在原户籍地无其他子女(原本市户籍人员除外);
5、投靠人或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的自有房屋。
1、首先要携带离婚证或者***发放的有效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原来的户口本、子女的出生证明到当前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出;
2、申请后可以拿着离婚证明到迁入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并同时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
3、最后,持证明开具户籍迁移证,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集体户:1、单位集体户。即你的工作单位有集体户口,愿意接收你的户口到单位集体户上,请咨询单位HR或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看准备哪些材料,顺利办理。2、人才市场集体户。即你从学校毕业,准备在某个城市发展,但是工作单位没有集体户或者还没找到工作,怎么办?托管在人才市场即可,要什么材料?可关注【武汉户口网】微信公众号详细了解。
家庭户:1、购房落户。很多城市都有政策,购买多少平米的房产,即可落户,这其中又分全款和按揭,二者准备的材料并不相同。2、亲属投靠。请咨询亲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3、积分落户。即居住证(暂住证)+社保落户政策,请咨询【武汉户口网】微信公众了解落户政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继子女落户政策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继子女落户政策规定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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