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经开区社保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武汉经开区社保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明确引进企业员工落户条件。对市、区人民***研究同意引进且注册资本和纳税落地的大型企业、总部企业、产业研发机构、科技创新型企业等有关重点企事业单位,单位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个人所得税、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的,单位职工可申请落户。成建制迁入我市的企事业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成建制申请落户。
(二)调整就业创业落户条件。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35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新城区(包括蔡甸、江夏、东西湖、黄陂、新洲区,下同)、功能区(包括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武汉化工区,下同)就业创业的,由就业创业满2年调整为就业单位缴纳或者个人(含灵活就业人员,下同)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创业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均可申请落户。
(三)调整随迁落户条件。夫妻、子女随迁申办户口,将在本市有合法自有房屋的条件调整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中心城区(包括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东湖风景区,下同)夫妻随迁的申办户口条件,由夫妻登记结婚满5年放宽至夫妻登记结婚满1年。
(四)调整大学生落户及随迁条件。积极推动高等院校在校生、毕业生在汉落户,大学生年龄条件不变,大学生的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
(五)推行积分入户常态化。增加“合法稳定住所、社保缴纳年限、持有效居住证年限”分值,调整稳定就业、稳定居住等基础指标权重,由占总分值50%调增到占比60%,保障长期在汉工作生活的普通劳动者落户。探索积分入户常态化申办机制,由每年集中受理一次调整为常态受理,申请人达到规定积分值即可办理落户。
(六)调整新城区户籍人员迁入功能区、中心城区条件。新城区户籍人员在中心城区、功能区有自有产权房屋,并在中心城区、功能区就业创业的,由就业创业满2年调整为就业单位缴纳或者个人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1年以上(不含补缴),创业的正常经营1年以上,均可申请落户。
根据武汉市相关规定,外地人在武汉全款买房可以申请落户,但需满足以下条件:拥有武汉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在武汉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拥有武汉市合法稳定住所(商品房或自建房);户口簿载明原籍地户口已注销;无犯罪记录。符合条件的外地人可持购房合同、就业证明或社保缴费凭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落户。
现在[_a***_]放开城市落户政策,年轻人大学毕业,如果在当地就业或者缴纳社保等,如果有买房或者有签企业集体户口,国家还有很多的其他的优惠政策,如果在本地满三年的居住证或缴纳社保,都可以落户,这样看来,国家现在放开城乡户口区别
根据武汉现行的落户政策,并无相关渠道。
即不论在汉居住多久,也不论何时办理的居住证,该条件不能直接作为落户的直接依据。
通俗一点讲,不符合武汉的落户政策,在汉居住再长时间也不能落户武汉。
武汉的落户政策适用面较广的包括:
高校毕业生落户(对学历有要求)、购房落户(对房产有要求)、夫妻投靠落户(一方必须为武汉家庭户,同时对结婚时间的长短有要求)、投资落户(对纳税额度有要求)【符合这条件的老板,也不稀罕落户武汉了】和人才引进落户(对职称有要求)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经开区社保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经开区社保落户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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