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子女落户新政策出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武汉子女落户新政策出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武汉新生儿户口登记办理流程如下:新出生的婴儿,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父母一方提出申请,并出具婴儿的出生证明书、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新生儿父亲或母亲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派出所当场办理。二、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申请材料如下:1、居、村委会入户证明;2、街计生办入户通知书;3、出生证、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4、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需要说明的是小孩父母亲有一方的户口不在本辖区,属外市县的户口的,还需要父母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小孩未上户口证明。三、办理户口的工作程序:1、审核上述材料;2、办理新生婴儿***编号手续;3、办理新生婴儿户口落户手续。
为吸引人才留在武汉,我市对于博士、硕士研究生落户堪称“零门槛”。
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者学位)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含新城区、开发区户籍人员),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不满3年的毕业生,在本市就业创业,不仅无社保缴纳年限、正常经营年限限制,即便无自有产权房屋,合法租住房屋的,也可在单位集体户或社区公共户落户。
须注意的是,在新城区就业创业,欲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欲落户中心城区的,需在欲落户区域拥有自有产权房屋。
毕业超过3年在汉就业创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则多了一项限制条件:在本市就业创业,就业的单位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半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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