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研究生回国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武汉研究生回国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者学位)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含新城区、开发区户籍人员);
3、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1.方便子女入学。外地生源就读武汉中小学,除了要按照其户籍所在地的杂费标准交给学校外,还要另交500元外地生源培养费。如果外地生要在武汉就读省、市、区3个级别的高中,分别要交4万、3万、1万元借读费用,同时学费照交。入户武汉除了学费可以更低,最主要的是可以上个好学校。
2.出入境办理更快捷。只有暂住满半年的人士才可申请港澳游。申请出境护照必须有武汉户口。可将户口长期留在武汉,避免了毕业两年后不能在武汉落户,只能退回原籍的情况。
3.社会保险有优势。除了医保要高些外,特别是养老金按武汉户口返还的要高很多。而且如果女方是武汉户口,生育时花费的很少。还有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等。
4.找工作具有优势。有些好单位要有武汉户口才可以参加考试。如:公务员考试中很多岗位要求是武汉户口;某些工作,如会计、保险等,要求稳定性高的工作,可能有武汉户口更有优势。
博士后人员须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且人事关系(含行政、工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已转入设站单位6个月以上。
博士后人员已办理完成博士后出站。
博士后人员与在京用人单位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并工作满6个月。在京用人单位是指在北京市行政区划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单位。企业单位的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在北京市区、县一级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单位需为高新技术企业。
被劳务派遣单位接收,并作为被派遣劳动者就业的,不予办理在京落户。
配偶、子女办理在京落户须与博士后人员同时申请。随迁配偶与博士后人员婚姻登记日期须早于博士后人员出站日期。随迁子女须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下。
如***士后出站后找到正式的工作或者科研院所,并且连续缴纳社保满六个月之后,就可以进行操作,符合相关的规定
1,如果没有特殊原因,建议将户籍迁入就读[_a***_]。那样办事会方便点。
2,武汉落户对研究生学历而言,现在基本上已经没有门槛了。所以,毕业后重新落户武汉是可以了。
3,如果户籍在高校,毕业后如果户籍想迁入其他城市,应届毕业生会有较多的落户优势。
个人看法,可以参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研究生回国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研究生回国落户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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