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主城区房子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武汉主城区房子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取消了原购房落户业务中“首次交易商品房”的限制,即取消了二手房买房落户限制。取消了新房的购房面积、金额等条件限制。现在没有这些条件限制了,等于买商品就能落户。
此外,还取消了远城区落户中心城区需就业、创业满1年以上的限制,等于有商品房就能落户。同时,积分入户政策也进一步优化。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可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以最新政策为准。
2.可以投靠子女和亲人的方式在武汉落户。
5.单位有突出贡献人员在武汉落户。
根据武汉市相关规定,外地人在武汉全款买房可以申请落户,但需满足以下条件:拥有武汉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在武汉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拥有武汉市合法稳定住所(商品房或自建房);户口簿载明原籍地户口已注销;无犯罪记录。符合条件的外地人可持购房合同、就业证明或社保缴费凭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落户。
1、武汉市中心城区
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的公民,在武汉江岸区、硚口区、汉阳区、青山区、洪山区买首套房,并在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合同的,总价在50万元以上和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可申报武汉市非农业户口,房主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入户政策。
2、武汉市新城区
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的我国公民,在武汉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首次购买商品房,并在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以上和房屋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可申报武汉市新城区非农业户口。
1、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和化学工业区。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可申报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房主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入户政策。
2、武汉市新城区:含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_a***_]区、江夏区。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市新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和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主城区房子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主城区房子落户政策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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