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外地人武汉买房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外地人武汉买房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分两种情况,2008年以前在中心城区购房90平米,房价50万元以上的,本人及配偶、18岁以下子女均可落户武汉城市户口。
城郊购房房价30万元以上,房屋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本人及配偶、18岁以下子女均可办理武汉城市户口。
分两种情况,在中心城区的,2008年11月后买的房面积100平方米、价值超过50万元的,可申办常住户口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迁入.。
远城区的,2008年11月后购买房屋90平方米、房价超过30万元的,可申办常住户口,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迁入。
外地人在武汉买房落户条件:
1.主城区:建筑面积100平米以上,且购房总价50万以上的商品房可落户;(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东西湖常青花园)。
2.远城区:建筑面积80平米以上,且购房总价20万以上商品房可落户。(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 。
武汉房产新政从1月4日起执行。具体为:二手房不能落户:只有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首次交易商品房才可以落户,不包括单位集资建设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其他非住宅房。武汉市公安局户政处解释,这表示只有购买新建商品房可落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外地人武汉买房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外地人武汉买房落户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zslmzm.com/post/428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