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父母随迁落户投靠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武汉父母随迁落户投靠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武汉集体户口是能投靠亲友落户的。根据武汉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如果本人的户口为武汉市集体户口,如果想留在武汉市并办理武汉市户口,必须符合条件有以下的方式,一是父母或者父母任何一方有武汉市户口本的,二是其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的户口在武汉市,但是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只有一个子女,而子女在外地无法照顾老人,那么其子女可以落户,三是与有武汉市户口的人结婚,可以办理落户。
办理条件:
1.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及子女有自己的产权房屋、与子女共同生活为条件,不受父母户口所在地有无子女的限制。
2.凡是违反***生育有关规定的人员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从计生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迁入。
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
2、被投靠人和申请人的《户口簿》(申请人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申请人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被投靠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个人《房产证》。《房产证》所登记的产权人为配偶的,应同时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夫妻)关系证明》。(《房产证》、《结婚证》、《婚姻(夫妻)关系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1、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交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责任区民警;
2、由民警填写《户口审批呈报表》后,交户政内勤审核完毕交户政所长;
3、派出所报《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审核→市局户政处审批;
4、市局户政处将审批完毕的《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及批准后的《准予迁入证明》或未批准的情况反馈分局、派出所,由派出所通知申请人。
父母的户口可迁入子女的户口簿的,但还需满足当地的迁入条件。需要准备的材料:
***明、户口簿等;
子女即被投靠人携带材料以及填写审批表并提交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申请;
迁入地派出所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的手续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子女提供相关材料,如户口本、***等;2.父母提供***、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3.到当地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迁移申请表;4.提交申请后,等待派出所审核;5.审核通过后,领取迁移证明;6.携带迁移证明到目标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7.目标地派出所审核通过后,办理新户口本。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了解详细要求。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父母随迁落户投靠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父母随迁落户投靠条件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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