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大学生落户审核通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武汉大学生落户审核通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武汉大学生落户通过后,必须在30天内到受理落户的派出所申领居民身份证。落户通过后,学生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学校的在校注册证明等,前往派出所办理居民***。在办理居民***时,注意带齐所需的材料,并按照派出所的要求填写相关表格,进行指纹***集和拍照。办理居民***是每个大学生的一项重要义务,也是对自己身份的一种正式认证,务必按时前往办理,以免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根据目前的政策,武汉大学生可以选择在黄陂区落户。根据《武汉市户籍管理办法》,大学生可以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或者父母户籍所在地落户。因此,如果武汉大学生选择在黄陂区就读,他们是可以在黄陂区落户的。当然,具体的落户条件和程序还需要根据当地政策进行具体咨询和办理。
申请人在网络申请的,应通过“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武汉】积分入户”事项申报。 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区参加积分入户申请。暂住地址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到现暂住地流管站变更居住证登记地址后,再申请积分入户。
(二)上传材料。
申请人实名注册成功后,系统自动比对申请人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信息记录,确认申请人具备申请资格后,申请人应对照《武汉市积分入户指标认定及申请材料一览表》,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上传原件扫描件或者图片规格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MB。申请人须认真核对、上传申请材料,系统初审通过后不接受补充或变更申请材料。
(三)积分审核。
申请人积分申报材料受理上传后,由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积分入户指标认定细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积分意见。申请人可在平台查看本人积分结果。
(四)公开公示。
根据审核结果,工作专班对拟入户人员名单在平安武汉网站积分入户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五)申请复核。
对申请受理、审核等有异议的,申请人可通过受理窗口提出申诉,相关部门核查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
(六)办理落户。
(1)申请提交材料。
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向落户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或户政***中心窗口申请。
(2)受理核发证件。
户籍窗口民警审查,材料准确齐全现场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 含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手持《户口迁移证》的) 。
(3)办理入户归档。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和《户口迁移证》或《批准入户通知书》,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或户政***中心办理落户手续,打印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
政策依据:2017年10月11日,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招才局联合发布《市招才局 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的通知》(武招才办〔2017〕6号)文件:为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打造“大学生最友好城市”,再赢第二次人口红利,现就我市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通知如下:留汉大学毕业生年龄不满40周岁的,可凭毕业证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一)审批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校专科、[_a***_]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的人员。
(二)申请材料及要求:
1、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留存原件);
2、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5、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武汉大学生落户审核通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武汉大学生落户审核通过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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