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大学生落户集体户武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大学生落户集体户武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武汉市大学生落户公共户是否可以转移,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来说,在武汉市,公共户指的是户口挂靠在公共集体户上,和亲戚朋友挂靠户口不同,它没有实际的房屋对应。公共户的设立主要是为了解决武汉市大学生在大学期间落户的问题,方便他们在毕业后户口迁移。
对于武汉市大学生来说,如果他们的户口是公共户,想要迁移户口,需要先了解迁入地的户籍政策和规定。一般来说,如果迁入地允许大学生迁入公共户,那么只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即可。
具体来说,武汉市大学生想要转移公共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人书面申请报告;
迁入地公安机关发放的《户口迁入批准通知书》;
居民身份证;
父母、配偶、子女的同意接受声明;
迁出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迁入地与迁出地在同一个派出所,只需填写一份《户口迁移申请表》,无需填写《户口迁移审批表》。如果迁入地与迁出地不在同一个派出所,则需要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并到迁出地派出所盖章。
总之,武汉市大学生落户公共户是否可以转移,需要了解迁入地的户籍政策和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多帮助,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
集体户口居民生的孩子申报户口,分为以下情况:
1.如果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2.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
新生儿目前按自愿原则,可凭《出生医学证明》随父、随母登记户口。新生儿可以随母或随父在社区公共户落户,需提供材料:母亲/母亲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由父或母持所需材料到所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办理
政策依据:2017年10月11日,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招才局联合发布《市招才局 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的通知》(武招才办〔2017〕6号)文件:为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打造“大学生最友好城市”,再赢第二次人口红利,现就我市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通知如下:留汉大学毕业生年龄不满40周岁的,可凭毕业证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一)审批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的人员。
(二)申请材料及要求:
1、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留存原件);
2、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_a***_]高等教育***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5、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大学生落户集体户武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大学生落户集体户武汉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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